备受社会关注的《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于19日上午举行,为推动立法科学民主,此次听证会邀请了社会各界共21名代表参加,代表们围绕草案征求意见稿各抒己见,表达不同观点。记者在听证会现场看到,对于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千年习俗,代表们普遍表示支持限制燃放,但出于各种考虑,对于具体的限制时间和区域方面意见并不一致。德州信息港 www.dezhou6.com部门获悉
势在必行德州拟出台相关规定
据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姚芳介绍,对于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目前全国已有数百个城市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其中山东省就有10个地市已经实施。市公安局也是借鉴了外地经验做法,起草了《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草案)》,并在前期与法制办联合,通过调查问卷、网站公示等形式,充分了解社会各界意见。
为了使得立法工作更加科学民主,我市又举行相关听证会。当天参加听证会的21名代表来自社会各界,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烟花爆竹经营方和婚庆行业负责人、普通市民等,本报记者也作为全市唯一媒体代表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在听证会现场,对于德州市拟出台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做法,21名代表普遍表示赞同。代表们一致认为,无论是从空气质量、环境安全,还是控制噪音等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德州出台相关规定势在必行。市法制办副主任梁少宗也表示,当前德州正在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并被纳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列,更凸显了相关立法的必要性。
缩小区域建议仅限中心城区
根据《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草案)》,“德州市主城区(德提出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的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减河、西至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全境、南至南外环、北至北外环。”
在听证会上,8名代表对这一有区域提出了不同意见。宋官屯街道办事处中曹村党支部委员李玉深等代表认为,这一区域过于庞大,覆盖了众多农村社区,而农村恰恰又是传统思想最为浓厚的区域,担心其在执行与监督时会面临难度。
山东思昂律师事务所主任庞小华认为,限制区域应该在中心城区,而不应包括纯农村居民居住地。德州市天华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长虎建议,应该将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东至晶华大道,西至运河大道,南到新河路,北到大学路。
另外,在禁止燃放的场所方面,宋官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段文健等代表建议,应该增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场所,以体现其示范带头作用。
放宽时间建议不应“一刀切”
除了限制区域之外,什么时候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什么时候禁止燃放,也成为代表们普遍关注的焦点。草案中提到,“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全天。上述时间外的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在这方面,21名代表中有11名代表就此表达了不同观点。
代表们普遍认为,德州属于农业化城市,农村人口众多,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过年、婚丧嫁娶、店铺开张等等往往喜欢用鞭炮声来烘托气氛,图个吉利,如果“刹车过猛”,担心适得其反,造成矛盾。
运河街道办事处闫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景认为,廿三过小年、大年初二送神这些时间点和习俗,对于德州人来说都很重要,如果这个时间不允许有鞭炮声,恐怕会引起居民们的普遍不满。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秦立群建议,从便于监督的角度考虑,在禁止燃放的时间上最好与年假相重叠。庞小华等多名代表建议,应当充分考虑德州本地的风俗习惯,并充分借鉴青岛、威海等地做法,将时间放宽至除夕至正月十五。
另外,在婚丧嫁娶等方面,德州市婚庆行业协会秘书长孙洪虎等代表表示不应“一刀切”,可以在燃放数量等方面予以控制。庞小华建议,遇到婚丧嫁娶时,不能绝对禁止,可以实行社区备案制。
教育为主电子鞭炮值得借鉴
在听证会现场,代表们还就倡导、举报等方面表达了不同观点。
市委党校教授陈义杰表示,规定在具体的执行中应该减少矛盾,尤其是要针对举报一项制定相关细则,“要出台一部‘良法’,而并非鼓励大家互相告状。”同时他建议在处罚方面,应对个人和企业予以区分,违反规定的个人应以教育为主。
凤冠假日酒店经理姜卫等代表认为,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应该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据姜卫介绍,今年起凤冠假日酒店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已经劝阻了10余场。德州市婚庆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胡立辉介绍,平原县桃园宾馆也实行了禁燃令,改为电子鞭炮,效果不错,值得全市借鉴推广。
据了解,在此次听证会结束之后,市公安局与市法制办将倾听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并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采纳,进一步完善规定,以促进规定的科学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