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信息港编辑部获悉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养犬行为,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市公安局决定于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开展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德州信息港小编获悉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强化日常巡逻检查力度,“三区”警方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辖区为单位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大型犬、烈性犬整治行动小分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如发现家庭、单位、工地等处违规豢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限期两天内自行处理,对限期不予处理的犬只,要坚决予以收缴。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无主流浪犬,视情采取妥善方法予以收容处理,对在居民区发现的大型犬、烈性犬等禁养犬,限期犬主在两天内自行处理,对逾期不处理的,依据《德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对犬主处50-5000元的罚款,并对犬只进行收容。此外,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犬只扰民、伤人案(事)件引起的治安案件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对屡次违规养犬或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养犬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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