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德州信息港(http://www.dezhou6.com/)服务大家,欢迎分享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将为您信息免费推广,现在免费注册会员,即可免费发布各类信息。
关闭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德州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报道】德州汽车总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0-22 11:26:55
核心提示:  德州信息港率先报道德州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对德州汽车总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小型车每次两元,按天收费10元。  
  德州信息港率先报道德州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对德州汽车总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小型车每次两元,按天收费10元。
  
  根据德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德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德价发〔201815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汽车总站南、北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德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类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小型车每次2元,每天10元。中型车每次3元,每天12元。大型车每次4元,每天14元。停车时间不足15分钟(含)免费。不超过5小时(含)的按次收费,超过5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的按每小时(含)的按每小时递增,超过12小时的按天收费,不能计时的按次收费。
  
  摩托车、电动车、变速自行车按次为1元/次,按天为3元/次。其他自行车按次为0.5元/次,按天为2元/次。不超过12小时按次收费,超过12小时按天收费,不能计时的按次收费。
  
  小型车下列情况和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 在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
  
  2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3 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
  
  4 残疾人驾驶的专用机动车;
  
  5 国家和省有其它明确规定的。
  
  德州信息港信息显示该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应使用税务票据,并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标价公示牌,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的监督。上述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期满前按规定重新核批。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图片新闻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报道】德州汽车总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版权与免责声明
最新分类信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