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发了新歌。不仅发了新歌,还上了热搜!不过别激动,这次不是因为词曲“可能”抄袭,而是因为新歌封面不小心学了塞尔维亚摄影师Jovana Rikalo作品“黑色的梦”。
咱们来看看对比哈。
网友们:“这么著名的照片也敢抄?”该组照片是“反对对女性的暴力和性侵害的”一组很有名的公益广告照片。
有热心吃瓜群众带着好奇的询问了薛之谦模仿该公益广告照片到底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而热心网友也代为回答了。还很精彩。
到目前为止,薛之谦都未为此事件进行说明,但是热情的薛迷们代为出面了。
德州信息港www.dezhou6.com据了解
都说什么样的偶像带什么样的粉。啧啧啧。。。
薛迷们对薛之谦的爱真让小编动容啊,那么小编就友好的帮薛迷们百度了一下。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沫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对于摄影作品的模仿。大家可能出门都会多少做一点,跟着明星学学post啊,到明星拍照的地方用相同的动作拍照。这些都是有的,比如薛迷们说的“剪刀手”。
但是,我们普通人模仿拍照时非营利性的,而盈利性的就涉嫌侵权。
还有薛迷觉得只是相似而已啊,还是有不一样的的地方啊,比如,薛之谦是男的,薛之谦露了两只眼睛,还把鼻子全露出来了。那来看看对于“抄袭”是如何定义的。
如能够在你的基础上有很大的不同或表达的意思更有说服力,根据法律规定,抄袭剽窃的作品是不得超过自己原创的表达力的百分之15-30则称为原创,是可容许范围内的。但要是过多则要受法律的制裁。
所以是不是抄袭,律师和法官会判定的。做为一个公众人物,尤其是刚刚塌了人设的公众人物。发新歌,回馈死都要支持自己的歌迷,同时也想用“才华”来洗白白一下,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样明显的“模仿”他人由著作权的作品,这样还能洗白吗?
难不成是想借此专辑离“别”演艺圈?还是想反正人设都塌了,那就彻底一黑到底,黑红了再洗白?薛大爷!“别”再黑了,都已经没有黑的余地了,小编在此真的想说一句至理名言:NO ZUO NO DIE,WHY YOU TRY